布拉格偶尔驻留的春天

爱不是,我们唯一能给予的东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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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将鲁鲁修•V•布里塔尼亚的死亡看作《Code Geass》的终结。这个仅仅几分钟长的结局不仅一举掀开了整部作品的谜底,更向人们剖白了那个从一开始就对所有人戴起面具的少年真正的心声。他是身穿华服、力量绝对的强大王者,也是拒绝将世界掌握在手中的清醒帝王。权力、名誉甚至生命都被摒弃在他的计算公式之外,他拼了命的得到世界只是为了让它能以更纯粹和统一的姿态从自己手中被释放;他站在世界权力的制高点微笑着迎接死亡之剑,以鲜血和死亡之姿描绘自己再不能参与的新世界的蓝图。而未来那些和平而恬淡的生活,那些平淡而琐碎的怀念,则是人们能给予他的仅有的报答。
既是终焉,又是起点。

……

这里有过关于生与死的谜题,而最终不老不死的魔女将代替慷慨就义的魔王守护着世界;
这里有过对于善与恶的辩驳,而最终游走在杀戮与保护间的人将作为一个正义的符号守望明天;
这里有过怀疑虚与实的挣扎,而最终所有亲身经历过这一段历史的人,都可以将昨天当作一场不得不醒来的梦境。
最终我们只能怀念着、记录着、展望着,感谢着那些给予了我们“明天的可能”的人们,然后,努力让自己幸福着。



 
Shelena@rygh @ 2008-10-05 01:34

少时与哥哥谈天,天南地北。
我们总是说些不着边际的话题,忽而又转到些莫测高深的主题上。我们肆意讨论着的人生,其实谁也不知,未来怎样。
他突然用长手指抵住我的眉峰,缓缓说道,你那面相,戾气尽在这里。
如果你将来能成一个心如蛇蝎的女人,便能成大事。
他说的状似认真,仿佛真是在那一刻看透了我的终生。我只是笑,前仰后合。其实我们两个也都不相信,他看破一时,总不能,也不会,看得那么长远。我后来总说在他眼前人生皆是透明,无论多么漫长的叠加,也都只有薄如蝉翼的一点景色,那是他当下的缤纷人生,旁人羡慕,本人浑噩。
然而本人不以为意的,旁人却煞是好奇。我总在各种回忆中将他提及,不止因为他对我影响实在大,也因为我始终对我还没有摸透的他留有方寸之地。

我那时,也断然未考虑过,自己今后的人生将走如何的曲线,每日只管吃自己的饭,过自己的日子。只有他还帮我记着,这世上有一个小女孩,她要怎么活。
我只管笑,却被他一把捏住脸。
他把脸凑近一些,我却觉得他两个大黑眼珠煞是吓人。听他低声说,你记着,笑,永远都是你自己的笑。你的快乐,别人断不能与你分享到八成。你哭,别人却可能会为你痛。
哭是你的武器,他这么说。
他本是个说话色彩丰富的人,独独这一句,干瘪乏味,像是被抽空所有精泽一般。这是我事隔许久后对那句话的印象,但已经想不起他当时说时,究竟是何样的空洞。
哥哥虽是男人,我却总觉得他对于一个女人该如何做一名女人,意见颇多。大约是见得多了,对于女人们的心思与追求,多多少少有了一些感知。若生为女人,我一定当他是个狐媚惑众生的妲己。然而此世他落了一副男儿身,便有了心思反复残暴凶狠的纣王样,但却对身边的人掏心掏肺,好一个朴实执着的伯邑考。
因而我崇拜他,便是因为在矛盾两方面走得如此极端的人,再也没有见过。混合了兽性与妖性的人性,就仿佛冰雪莲花那样美艳而不可触碰。
只不过我崇拜着的,终究只是崇拜,乖乖听信了的,也始终做不到,放任自己懒了。懒一世,自己无其他可图,也就罢了。

其实很早以前我便知道,我不是他,亦不是他的女儿。不可能如他一般,我走不出世俗。

很小的时候,去天安门广场玩,要妈妈的相机来玩。妈妈递过来之前千叮咛万嘱咐要拿好,我用力点着头,却在接过来那一瞬因为意外的重量而失手掉到了地上。
模糊了的是妈妈盛怒的脸,她气的是相机本身的破损,还是我的不守承诺,这并不重要。我清晰记得的是我站在那号称世界第一大广场的中央位置,放声大哭,仰脸,燥热,大张着嘴,傻里傻气的惨不忍睹。我打小就是自尊心极强的孩子,最是死要面子,被当众斥责,有人上来劝也被妈妈挥开。我的眼泪,在她看来不过是小孩子的不懂事。对于我的心理,她不是没有想过要了解,只是从来都没能接近。
自那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只觉得眼泪是那么无用的东西。在我悲伤愤懑羞愧恐惧的时候它不能拯救我一丝一毫,它的存在本身,也只让我更加羞耻罢了。
于是那之后,绝少流泪,就那么过了十年。

这十年来,我只有流泪,鲜少哭泣。
妈妈对于我的哭只有三句话可问,难过吗,委屈吗,那为什么。
我从不答什么肯定的答案,也无意解释我的心思。我不否认妈妈和外公外婆对于我人格的形成潜在影响巨大,但他们自以为的教育,却都遭到我仿佛事不关己的暗自品评。于是我在他们的气息中成长,最终却长成了跟他们截然不同的孩子。
肉体的疼痛半是折磨半是享受,精神上的打击从来都不是我看中的东西。
我的这十年不可谓不丰富不精彩,我认识了那么多对于日后的我影响重大的人,经历了那么多健忘的我至今还保有记忆的事,然而在当时却对我全无影响。并非故意封锁感情,这种事情反而也被我视为矫情之一。那一时间只是对世事漠然,找不出自己在这世上的相干。

找回所谓的情感,自己也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
是我在高考前丧失亲人又被一干利益相关者围攻到神经质的时候,还是大一慢慢地为了短暂的燃烧软化心灵的时候,或者大二吵架吵得心力交瘁的时候。总归大概是那样的阶段吧,或许又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一点一点在自己身上找回起落的情感,一点一点对之前的自己感到害怕。我怀念先前的人与事,太过单纯的年少青春,已然不能在现在的我身边存在,然而我自己,却不愿意再回到当初那副模样。突然有些理解那时为什么有些人那样亲近我,因为我淡漠所以无;又理解了为什么有些人那样疏远甚至惧怕我,因为我空洞,所以看不穿。
那一时间无所惧怕,现在却有了各式各样的毛病,甚至比一般女子还要不如。怕黑,怕高,怕跌倒,怕疼痛,怕抛弃,怕孤独,怕指责,怕背叛,怕自己不再坚强,怕他人不再信任。
这些恐怕在一时间内涌入,短暂地令我变得懦弱。
那时候是极爱哭的。自然地流泪,像兔子一样易受惊吓。好在我天生爱笑,毫无保留地体现了射手女傻大姐的风范,才没给旁人留下太过林妹妹的印象。

再后来,哭泣也变成了美好的回忆。我终究也没能将眼泪当作武器,事到如今,也不知有谁好去骗。吃这招的自然是心疼我的人,那么又为什么要这样来哄,恨之入骨的又哪吃这种水做的招术,无非只能让自己更加为人瞧不起。只有自己独处的时候,随随便便就着性子掉下泪来,才最是舒服。
看电视剧看着看着眼睛红了,看小说看着看着泪水滴在纸上,这种事过往从未发生在我身上过,如今也都那么自然。并且我亦为这样的自己感到高兴。
看一本动人小说,为书中人流一纸泪,让那隽永情感淡淡化去,拭干眼角再为自己泡一杯瑶池仙芝,在甜香的味道中细细回味,便不枉作者的一番心思吧。
便是这样,不为谁,随自己而哭,最疼惜自己的只能是自己。他人与你的交往不过风与云,今日把你推向某个方向,他日说不定拂袖去了,留你一个人在原地苦思,最后一腔春水洒落大地,滋润的还是别人。
毕竟不再指望旁人,却不代表你就是孤身一人。



 
聂七七@动漫前线ACC @ 2008-10-05 01:32

 

Death The Kid

 

 

他在传说中一身潇洒。同样都是小孩子,他却有着与他人截然不同的身份、风格与行动模式。在同样年龄的孩子正在争论着谁比较Coo、谁更吸引眼球、谁的签名可以卖比较多的钱的时候,他已经可以堂堂正正地说出:“我是死神的继承人。”

 

·高贵!死神之子

 

他的名字是DeathTheKid。这个可以翻译为“死神之子”的名字尽管看起来更像是个纨绔子弟的前缀,却丝毫不影响他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出众。少见的使用双手武器的工匠,哪怕需要双份的灵魂喂养也不在话下。当他披着黑色长斗篷出现,少女观众们脑中会立刻浮现起从夜礼服假面开始的一代代骑士豪侠的正太版,心动感可以从当下一直追溯到小学。

他的父亲是死武专的最高领导死神大人——用整个灵魂笼罩保卫死武专,出场酷炫又高端,面具亲和又精彩,联络号码宛如死死团口号。他老人家想派谁去执行任务就派谁去执行任务,想扣谁工资就扣谁工资,连期末考试题也可以他说了算,地位等同于幻影旅团的团长,或是木叶村的火影大人——一般我们管这种人的儿子叫做高干子弟。

他品学兼优,并无一般贵族式少年所有的骄奢淫逸之风,在入学前就成为了优秀与标准的代名词,被未来的同学们以敬仰与期待的语气口耳相传。女孩子们的出场都是课后对他议论纷纷,男孩子们要出名就只能去找他下战书决斗。放在少女漫画中他会是那个人气投票第一名的最佳配角,享受无数少女的红晕和同性嫉妒的眼光而自己对此不屑一顾;在恋爱养成游戏中就会是攻略难度为“高”或“最高”的隐藏角色,4个选项最佳答案会是第五个让你不断的Save/Load才能入手;而在一般的战斗游戏中,又毫无疑问的是使用率排名三甲的进攻选手,只要能控制住他不突然暴走。

如果用游戏语言来概括,那么DeathTheKid这个角色的特点就是(一般状态下)高攻击力、(一般状态下)高防御,(一般状态下)高速度,短血,英俊受欢迎,无疑是好用角色的No.1,只要能够正常发挥战力,普通的中BOSS全都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干掉。顺带一提最后一项指标真的很重要,强烈呼吁游戏制作公司们将英俊度也作为角色的常规属性之一。因为在几乎所有的作品中,一个角色的英俊度都会决定他在80%的一般战斗中获胜的几率。让帅哥走过场吃便当,无疑是与全天下的女性消费者和自己的钱包过不去。

 

·悲情!不治之症

 

他有一脸憧憬地向着海平面上的太阳奔跑的记录。而这并不是因为他一时心血来潮像要COS热血漫画,更不是作者大久保想要转战去《周刊少年JUMP》连载的伏笔,而是纯粹是因为笔直地向着【关键词】对称的【关键词】太阳冲去是如此美好。

有专家认为一般的美只是庸俗,极致到变态的追求才是美的最高境界。从这个角度来说Kid无疑是站在审美境界云端的人物。从家里字画摆放的位置到武器双枪姐妹花的身高体重胸部大小,凡他目力所及之一切,事无巨细,挑剔不已。而选择的标准却极为简单,只用四个字就足以概括——左右对称(然而“左右对称”这四个字确实极为的不对称呢= =b)。尽管他因此患上了症状极为严重的强迫症、疑心病和精神洁癖。

正是对于自我审美标准的不懈追求,使得Kid的生活“完美”得一塌糊涂,因而难免做出一些为了一片树叶(注意,不是树木)放弃一整座森林的做法。比如在要与强大敌人对阵前夕突然想起家里的摆设似乎偏了那么零点零一公分而不顾任务地奔回家去;比如因为敌人长得太过对称而无法下手攻击,生生被从一个王子殴打成了一个包子;比如在发现敌人其实在对称的表面下隐藏的是哪里都不对称的乱七八糟生物,盛怒之下攻击力爆发过盛,破坏了自己喜欢的对称建筑不说,连战利品都被收缴以做惩罚。

维纳斯再美在Kid眼中也只能是艺术品中的卡西莫多,蒙娜丽莎的表情再神秘也不如换个挺尸状的对称姿势能叫他欣赏。从这个角度来讲Kid同学的审美观或许挑剔得一塌糊涂,但相应的当他看到符合自己审美的物品时眼中所放射出的别样光芒,犹如山田太郎看到一万日元、琉璃仙看到稀世美男子、同人女看到美形受一般灿烂有神,而脸上所泛出的那可疑的小红晕,更是昭示他是多么热爱对称艺术的证据。

于是不费吹灰之力打赢这个年轻却实力强劲对手的最好方法,就是诱使他不小心破坏掉某个对称完美的物品。这样Kid就会因为悔恨、自责、恐惧等莫名其妙的情感,在“我真是个废物”的自怨自艾中,率先将自己的HP降到虚弱的四分之三死。想到这里,不禁为死神大人能在这么多年里将这个一不小心就会因为自己的脆弱神经夭折而死的小孩拉扯大产生了无比的景仰之情。

 

·怀念!似曾相识

 

说到此处突然想起来,其实Kid正如他的名字一样,只是个小孩子嘛。只不过《Soul Eater》这部作品习惯性的耍酷扮帅拗造型,才让我们一时迷失了眼睛。要让玛嘉的爸爸来说,作为男人Kid肯定还远远未够班。看他时不时踏着滑翔板追击敌人(虽然经常追到一半就向着夕阳奔跑去了)的样子,不正像我们记忆中的奇牙么,一脸轻松惬意,却又所向披靡,脸上稚气未脱,却又泄露出一点点早熟的痕迹。乍一看起来他好像目空一切对谁都不在意,但事实上却偷偷地对身边的一切路人甲乙丙丁有所观察和了解。和双枪姐妹形成最稳定的关系,为了Soul Eater他们毅然决定去死武专学校上学,和Black Star一起圣剑探险,做出的嫌恶皱脸表情也与其他人没什么不同。

只是Kid对对称美的执着追求简直不输毅力专家最上京子,只是天可怜见他头发上的三道杠注定了他的人生就是纠缠在不对称中,也使得这个完美主义少年竟然有了自我嫌恶的毛病。时不时地就要像《D-Gray Man》里的米兰达那样质疑一下自己生而为人活在世上的意义。只是从气势上来讲,Kid还要更胜一筹,他绝少蹲在角落种蘑菇或者是用一大片阴影遮住自己的存在,而更多的是拔出手枪干掉敌人、或是跪地哀怨想要干掉自己。白雪公主故事里的皇后照起镜子就要强迫魔镜承认她是世界上最美的人,而Kid要是照起镜子来,恐怕要拿枪指着镜子中的自己哀嚎我为什么要活在世界上。就这一点来说,他倒是更像那个连续哀叫着对不起世界的草摩利津。

说到死神,也会有人将Kid与夜×月联想到一起。他其实并不是那个心理阴暗的高中生的缩小版本。不需要指望从天而降的笔记就可以手掌生杀大权,与死神的关系是亲密的血缘而非不靠谱的苹果。少年人的单纯思考回路也仍在他身上有所保留,他的生活里没有与人勾心斗角的情节安排。为数不多相似的大概只有同样专家级别的固执(至于他固执的是啥咱就不重复了……)和一点点的年少轻狂恃才傲物,在需要完成的任务面前略带不屑地轻轻一哼,然后全力以赴地去挑战、去完成。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

那是圣人的言辞,告诉我们时光如水流一去不复返的道理。但高屋建瓴的圣人却忘记告诉我们这些凡人,当我们站在呼啸而过的时间中应该怎样过活。再怎么希望定格也仍旧一往无前的岁月,再怎么拒绝也会降临在皮肤和眼睛上的成长,再怎么拼命伸手也抓不牢的回忆,男孩子第一次打架,女孩子第一次流血,这些时间经过时无可避免留下的擦伤,我们又要带着怎样的神情和心态来包扎?

放一个沙漏在手心,掂出的就是时间的重量,看着那样悉悉索索的流逝,才是最形象的成长之痛。

 

“过去,现在,未来。很多人拿沙漏比喻人生。”

童话总是讲到王子公主在一起就结束。于是他们就留在了那样不老的幸福的印象里。但是时间不会因为美好的期许就停止流逝。所以这不是童话,而是“生活”。

12岁的冬天,植草杏笑着对母亲说了“慢走”,而后者出门之后再回到家,已经是以一张遗照的形式。从此之后杏不能原谅的,不知是当时被自己哭骂痛斥为背叛者的母亲,还是什么都不知道地说着慢走的自己,抑或是那一声声无心的“加油”。

看着身边的人为了忽视内心的苦痛或争取更好的生活,强迫自己努力,一直努力的时候,不要对他们说“加油”。很多时候我们只是无心的鼓励措辞,却会在别人心里留下超乎我们预料的负担。认真对待别人向自己倾诉的每一句话,仔细斟酌说给别人听到每一个用词,或许是太累的事情,但是不用真心换来的萍水相逢,终究是会连遗憾都没有地飘散。

16岁的秋天,植草杏已经变成了水濑杏,跟随着很久没有见过的父亲回到了东京重组一个家庭,同时又与恋人北村大悟展开了长久的恋爱。之后的很多时候,杏不断地后悔着自己当初的决定,如果当初没有追随父亲,那么就不会与大悟分开,不会发生之后的诸多事端,不会在那个自己并不喜欢的匆忙而急躁的城市呆了那么久,但是,自己会一直是那个软弱爱哭、随随便便流泪的自己。

18岁的夏天,杏利用了小时候的好友藤,试图抹平过去的伤口,却被海浪冲回岸边的沙漏,冲破了长久以来反复加固的防线。

20岁的冬天,杏和大悟踩着哭砂,被告知“下决心一个人背负人生吧”。

26岁的冬天,杏成为了无论如何也不会哭的“killed sand”,却因为过大的压力差一点走上了母亲之前走的自杀之路。

来年夏天,在海边,已经可以给自己幸福的杏,将这份幸福扩大到了一家三人份。故事迎来了结局和长达两卷的番外(一般会拿五分之一这么长来画番外咩=v=)。

很多人拿沙漏来比喻人生,这个物品也作为整部作品的线索贯穿了始终,联系着角色们的回忆与最珍重的情感。沙子是计时的象征,却也是囚禁主角们心思的囚笼,磨练他们能力的道具。它就那么一点点从象征着现在的细颈中漏向未来,奔赴未知的考验。我们在当下向往着未知的那一部分人生,又回顾着过去的快乐,品味着经过岁月长久酿造的苦痛,也终究会变成甘甜。

12岁的冬天,杏在许愿牌上写着“希望永远和大悟在一起”。

26岁的冬天,杏烧掉了以前的许愿牌,重新写下“希望大悟一定一定一定要幸福”。

 

14岁夏天,是笨拙的初吻季节。”

作为小学馆的作品,《砂时计》是典型的少女漫画。有恋爱,失恋,单恋,暗恋,有粉色的春天和肃杀的冬天,有重逢的惊喜和分别的纪念。那么多熟悉的桥段,那么多知道上句猜也猜的出下句的台词,我们会因为似曾相识而微笑和感动,毕竟俗套之所以会成为俗套,是因为经典。

譬如杏在东京的电话这一头轻轻地说着不想要礼物的时候,不用翻到下一页我们也可以知道大悟会从岛根跑去见她,但偏偏看了杏有些迷惘的样子,就没有办法释然。于是我们的心就那么遥远地提起来,直到他们见面抱在一起笑着哭泣,才慢慢舒了一口气。

譬如杏在和佐仓交往的时候,明明知道依照铁血的少女漫画定律,女一号不会跟男一号之外的人在一起,还是忍不住手心捏了一把汗看他们如何收场,然后再碎碎念着为这个人不值得想去打那个人一巴掌。

譬如明知道故事要有矛盾有挣扎才能好看,明知道故事会有不断的选择与冲突,但到头来只是一句淡淡的“为什么最重要的东西,却往往不只一个”的疑问,就叫人恍恍惚惚失了神。原来少女们倾尽全力冠上的“最”字,还是不足以有抛弃其他一切的力量。

芦原妃名子的画风有些许像矢泽爱,情感上也像矢泽一样,充满了细腻的体验。因而总能在我们已经预料到的情节内,透过恰到好处的台词与画面,把感动推上一个小小的高潮。

这部作品没有夸张的大起大落,没有任何人类范围之外的能力与设定,从来不会去拿洋葱熏读者的眼睛,没有任何适用于“悲壮”、“凄美”之类形容的情节。它最高明之处在于,每每描绘到一个纠结旖旎的情节,在仿佛无路可走的境地中,总是会说出恰好的话来,一下峰回路转柳暗花明,让你在一路跟着情节走的时候,突然遭遇台词击中,就那么怔怔地掉下泪来。

 

“这世界上的人有如星星般的多,每天,都和数不清的人擦肩而过,但在也没有如此温暖的手里,如此珍惜着我的人,和我如此珍惜的人,我想,我再也找不到了。”

恋爱中的一对有时候难免会问出“你喜欢我哪里”这样的傻问题。《砂时计》中的这两只给出的答案就是笨的很可爱+笨的很有趣=笨蛋情侣。其实喜欢本来就是思念到没有余力去想为什么的一种情感,劳心劳力地去思考原因,傻的是自己。其实只要好好看清眼前这个人,让自己成为自己喜欢的类型,哪里会怕故事没有一个好的结局。

不知为什么,好像漫画里浅色短发与休闲服双手插兜组合出的少年,都是温柔与忠厚的象征,盖着独特的青春印章。北村大悟从普一出场,台下就错落响起“好一个开朗温柔的傻瓜”“好一个男主角相”之类的评价。他从一开始就想要守护杏,成为他的支柱,完全不曾想过自己其实也只不过是个与她同龄的孩子,于是太温柔太执着终于成为他的致命伤。为了体谅那个喜欢他的女孩子的心意,就止步于安全的距离之外;面对其他的女孩子,依然叹息一样地说着永远忘不了。最后成为一名小学老师,可以说是再适合不过的职业,被小孩子没大没小地直呼其名,却也获得了这个世界上最敏感的群体的充分信任——因为从始至终,他都是付出全部真心与精力地在照顾别人。

而被诸多人照顾和包围着的杏,按原作者芦原妃名子的话来讲,是个讨厌的人会超级讨厌的角色。与一般少女漫画的女主角不同,她没有特别笨、特别灰姑娘地满足女性读者的自我膨胀欲望,也没有完美或是特别出挑地让奈奈似的小女生来崇拜,她只是个从骨子里平凡的女孩子:相貌一般性,坚强程度马马虎虎,性格开朗又爱酷爱撒娇。唯一特别的,只有她因为父亲的大量负债、父母离异与母亲的自杀而吃了许多苦。在作品的前半段她坚决贯彻了“女人是水做的”这一本色,哭哭啼啼的让人心疼之外也生出一点疲累。然而随着故事时间的推动,小草一般的她开始挺拔发亮,那些不断的跌倒与磨砺,终于都成为她成长的动因。

在诸多的角色里,杏是将自己剥得最彻底的一个,从外表到内里。看《砂时计》到后面,甚至会出现瞬间的失神,仿佛眼前这个潇洒短发、表情坚定地承诺着“我绝对会给大悟幸福”的女人,与那个低着头垂泪、用尽全力也只能说“不要和我一起堕落”的女孩子,是被人偷梁换柱的替代品。然而再回首,一页页酸甜苦辣翻过,却会发现杏的成长与改变,都是细密扎实的针脚,绣满了整个故事。

这样努力的大悟和杏,他们的战场没有硝烟与厮杀,这个坚强到可以自己获得幸福的生命究竟是怎样浴血而生,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不管是“喜欢”、“疼爱”、“珍惜”、或是“爱”,这些全是无法溢于言表的生存理由。

在整部作品中,总有一些关键性的词语或事态,零零碎碎地出现在每一个重要的事件背后。它们组成了整个故事坎坷而温暖的基调,在字里行间敲打着读者的心。

幸福。当时北村大悟在海边将水濑杏万分之一的希冀浇灭时所说的话是“能给你幸福的只有你自己”。后来北村大悟在漫天星空下要求符合时所说的话是“给我幸福吧”,语气坚定的陈述句,好像“一起去吃鳗鱼饭吧”那么简单自然——那一刻,读者肯定与杏产生了强烈共鸣:你小子还记得自己之前说过什么吗?!对于数年之前的杏来说,幸福或许就是开展绝顶之上的雪莲,虽然看起来那样耀眼圣洁,可是没有力气爬上山去的自己,也并不会想要去摘。拔苗助长之类的故事我们的祖先很早就有讲过,如果不试着靠自己双腿的力量站起来,就永远也不会知道奔跑的快乐。将一颗沉溺在创伤中的残疾心灵治愈,幸福不过是你在我身边幸福地笑着。

努力。椎香在拼命地追寻着大悟时曾经对藤说“只要能努力,我就努力,比起吸着手指头、只是在旁边看,我要认真去努力”,即使努力未必有结果,或者需要不择手段,哪怕要落得万劫不复的下场,但也一定要尝试过才不会后悔,左胸腔之下所跳动的那颗心,宁可为努力过后的结果而痛,也不愿意因为什么都没有做而空荡地响。然而杏和妈妈美和子,却通通都是努力过了头的代表,努力毕竟是为了自己,不可以做出勉强的事来,令自己受伤、他人忧心。在极度疲累、想要放弃自己的时候,回想对于恋人、亲人、朋友的“爱”,就可以做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就像拼命三郎佐仓被告知的那样:有时候休息是为了更好的远行。

分别。别离会让人成长,根本就是个谎言。随着时间变迁,以为不在身边的事物就没有改变,自己却在不同的环境下,变成了变样的人,再回头去看当初,早已生疏。如果杏当初不随爸爸回东京上高中,也许她和大悟不会经历分手,就那么两小无猜到白头偕老,成就一段长久而安定的姻缘。但时间终究不可以假设,还好他们几度分离,又幸运地走了一起。从12岁到26岁的曲折初恋终成正果,这虽然不是奇迹,也已经是几乎只在漫画中才能看到的美丽场景。

 

“世界是台充满矛盾的机器,无论有多失望、有多迷惘,都总会在某个角落找到希望,温柔地照耀着前方。”

关于芦原妃名子,能找到的资料少的可怜,让试图从中挖出笑料的家伙抓耳挠腮不知如何是好。画在单行本上的自画像也是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乱发马尾辫的二头身,甚至连把自己画成犬类、猩猩、兔子或者熊猫怪人的兴趣也没有。唯一可以称之为幽默的,就是眼睛下面的泪痣,与画像上原本的小豆眼点在一起,就好像多了一只眼睛。写在边栏上的话也都是老老实实地汇报着自己的创作状态与感想,连爱好也并不介绍。唯一与少女情节相关的,是幼儿园时的初恋,只因为好朋友说“我喜欢A,所以你要喜欢B哦”而发生的初恋,明明白白地勾勒出一个自小纯良(甚至还有点憨厚)的少女形象。

可以想象的是她小时一定对于诸多符合少女心思的故事爱不释手,呆呆望着海的时候脑中充斥着罗曼蒂克的情节,从来不是什么傲娇美女或是才华横溢的骄子,只是平凡得好像路边摊一样的女孩。是以在她这第一次连载到4卷以上的作品中,没有任何一个特殊的人出现。女主角没有在垃圾堆中弹钢琴的嗜好也不能变成最终兵器,男主角从来没有成为过EVA驾驶员候选更不是外星球的变态王子。连灰姑娘这样会念给学龄前儿童听的童话里都有姐姐和继母,砂时计的配角们却没有一个心肠歹毒。唯一可以用悲惨来形容的,只有女主角水濑杏父母离异、母亲在她12岁时自杀的情节,但这样也不足以撼动读者被CLAMP和由贵所铸就的强悍神经。总而言之一句话,想从设定上找出《砂时计》的任何一点特殊,都算是看走了眼。

可是,就是这样的作品,却大卖了350万部,在连载五十回的时候获得小学馆的漫画赏,被TBS改编成电视剧,做DRAMA、拍电影……叫人不禁好奇究竟它受欢迎的地方究竟是哪里。

其实这部作品有的,不过是那个叫做水濑杏的女孩的平凡而细腻人生,由她的生命为起点所延展开来的千万条线串起的人物和细节。或许因为作者的“雨女”属性,才给了作品中人那样湿漉漉的成长。

那些傻的冒泡的青春失误,叫人心急的误会遗憾,这些俗套还通通来不及被指责,就已经把我们的心捂得发烫。在很是不好意思地偷偷擦掉眼泪时才发现,没有刻意催人泪下的情节,感动只不过是因为那故事离自己这样接近——因为细腻,所以令人感同身受;因为平凡,所以每一个读者都可以共鸣。

平凡女子手下描绘的平凡人生,平凡故事中讲述的时光流转。

春天时看到去年和你一起赏的吉野染井的花瓣,夏天记起那时被你找到时那错乱的心情,秋天我变成了一个坚强的女性,冬天又忍不住想起你曾抱着我说“我会永远和你在一起”。白天我们对着电话各自犹疑,夜晚仰望闪烁星空,那是整个银河系代替我诉说的低语。

时间与砂同样流逝不停,我们见证的是平凡之中最美好的那一个结局。

 

“任何事物都没有所谓的‘永远’。就是因为如此,存在的每一瞬间才会显得特别重要。”——《砂时计》



 
Shelena @ 2008-06-14 11:08

 

巧克力物语

BY/Shelena@rygh

 
大约在我十二三岁左右时,哥哥反复告诉我说,对柔软和甜美的喜好是女孩子的天性。那时我嗤之以鼻。彼时从不穿裙子,认为粉红色很俗气,拒绝承认自己柔弱的我,只认为哥哥是同长辈们一样,对于缺乏身为雌性体自觉的我表现出不必要的担忧。

至于我过了很多年后开始觉得粉红色其实也还不错,那些心思刁钻的情歌好像可以听一听,裙子穿起来其实没有想像中讨厌,那些都是与本篇无关的事情,可以就此略过不提。

而我要说的是,唯一在幼时就显示出和“柔软”、“甜美”这两个形容词有关的,大约就是对于巧克力的喜好。

 

女孩子总是贪嘴的,尤其我又是在正餐之外格外贪恋零食的。喜欢烧烤味的干脆面,捏成几个大块,混上调料捏住袋口摇得喀嚓喀嚓响;喜欢珍宝珠的樱桃味棒棒糖,浓郁的樱桃味被很多人所不接受、自己却爱得每每吃到口干舌燥(可惜消失了一段时间后重新出现的只剩下甜味了555);喜欢一角钱一袋的无花果,用指尖掐住末端一丝一丝地扯出来吃掉,末了还要用舌舔一圈嘴唇,将最后的细小白色粉末也收入口中。

上学途中经过的窄小的零食店,只要手里攥着几毛甚至一块钱,总是要忐忑地进去溜达一圈,换一点点解馋的东西出来。也曾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牵了同班女孩子柔软的手奔到少人经过的角落,交换对于零食新品种的心得和上课未偷吃完的残货。

 

当然吃的最多的还是糖和巧克力。

只不过糖对我来讲实在过于甜腻,而且一旦忘记刷牙后果十分惨痛。硬糖我总是含了一会便迫不及待地将它咬个粉碎,软糖又嚼半天也没有成果令人着急。因此吃多了总是要烦的。

巧克力则不然。掰下一点放在嘴里,慢慢含着,口腔内的温度便能将它一点点化软,然后那种醇厚甜美(甚至略带点忧郁)的味道就一步步地扩大了它自己的领地,慢慢的把口水也都勾了出来,最后迫不及待地咽下去,感觉舌头上铺着、喉咙里溢着,巧克力的甜香还可以维持很久。

小时候甚至因为过于贪食巧克力,而被大人吓唬过“你现在吃下去的巧克力都会堆积在身体里,等你老了就会变成一个无可救药的大胖子”。直到现在每每吃巧克力时,还是难免心有余悸地想起这个恐吓。

 

++++++++++++++美味回忆分割线+++++++++++++

 

>>香橙巧克力

小时候有一段时间,极喜欢吃吉百利的香橙巧克力,隔三差五的便央着妈妈买给我。也许很多人会说这口味失了巧克力的真义,于我却很是喜欢。尤其喜欢捧着大大一板,狠狠掰一块下来,放在嘴里搁置搁置咬几下,然后慢慢体味巧克力的苦,和香橙异样的甜香由两个极端慢慢融合在一起,偶然咬到里面香橙的果粒,更觉得万分欣喜。后来MS国内的吉百利就不出这个口味的巧克力了(T T),我最后一次吃到是娘亲从英国出差回来带的,吃的万分珍惜,每次只肯掰一小块,细细舔舐,迟迟舍不得咽下去,矜持之状有如女子在抿红纸,一度连老妈都要看不下去。

DOVE虽也有出香橙巧克力,但却没有果粒夹心,吃起来总是找不到那种惊喜的感觉……

 

>>好时巧克力

一直觉得好时的包装很可爱,近似于圆锥体的形状,加上一个小小的尾巴~当然更喜欢的是它作为牛奶巧克力的味道,比DOVE要让我喜欢。不过好时巧克力在吃到嘴里的时候很难办,因为它那样的形状,在嘴里怎么呆都觉得很硌,可是把它咬碎,好像又有点舍不得。所以我每次吃好时的时候,都是把它用力地抵在舌头和上颚之间,给自己的心理暗示,好像这样就能化得快一点……

 

>>贝壳巧克力

其实所有巧克力里面,最不喜欢的就是这一种,因为觉得过于的甜,奶味也太重。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人出差到国外去,回来总是要带几盒这样的巧克力,并且必有一盒分给我。于是我时常看着黑白相间的贝壳图案唉声叹气,有时候忍不住拿起一颗放到嘴里,舌尖触及的一瞬间,那种已经被抛在记忆深处的甜腻就一下子回来,勉强吃完,便再也没了继续的兴致。

 

>>金帝巧克力棒

其实我也不知道这东西的准确名称是啥,总之,就是那种乳白色包装,食物最外层是一层牛奶巧克力皮,里面是威化,最里面是巧克力酱的夹心。第一次吃便喜欢上了那样的味道,轻轻的甜裹住酥脆的威化,在不经意咬得一嘴碎渣的时候,嘴中又被以外到来的柔软的、流动的、甜美的细流所充盈。吃完一根,手已经不争气地打开了下一根的包装。

然而后来,迫使我不得不戒掉这东西的原因是——相对于它的价钱,它实在太不禁吃啦~~~>.<~~~

 

>>夹心巧克力

对酒心巧克力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这种恐惧感大约来自于小时候的过分忧虑,那时候一直怀疑吃了这个究竟会不会觉得晕,长期的自我暗示导致了我现在面对一颗酒心巧克力,在咬下第一口之前还是会心跳加速。

对于樱桃的长久喜爱使得我难以控制自己一次又一次地去尝试樱桃夹心巧克力,然而每次结果总让我有小小的失望。经过腌制的樱桃本就扭曲了樱桃原本独特的口味,再加上为了配合巧克力的口味所做的改造,使得我每每觉得这应该是樱桃之外的另一种东西——好吧一定要吃的话,我觉得黑巧克力夹樱桃心味道好一点@@

我对太妃糖夹心的态度很古怪,咬下一个巧克力结果碰到粘粘的太妃糖市场会让我不爽快,甚至于立刻停止进食,用舌尖把牙齿上粘住的太妃糖一点点剔下来咽掉。可是反过来的太妃糖夹巧克力心我就很喜欢。怀疑这跟我吃东西喜欢把最爱吃最容易吃的留到最后的习惯有关……

在巧克力里加榛仁我一向觉得有些抵触,究其原因其实是我觉得干果咬碎掉容易塞牙(笑),于是加榛子酱我就喜欢,不但能中和一些巧克力的厚重味道,还能带来一点独特的清新。

 

>>巧克力酱

高中的时候蒙人送了一罐巧克力酱给我,记不来的国外牌子,只记得味道十分纯正。彼时我早上拿它抹面包吃,偶尔自己也单单偷吃个一勺半勺,至今想来依然觉得十分奢侈。然后之后因为怀恋那样的味道,曾自己尝试着买过两次,却无一例外都充斥着砂糖的味道,而欠缺巧克力独有的甜香,深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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